北京:符合条件快速路、高速路、城市道路拟设“公交优先车道”

  城市快速路、承担城市交通功能的高速公路,以及北京的城市道路和公路,如符合一定条件,拟推荐设置“公交优先车道…

  城市快速路、承担城市交通功能的高速公路,以及北京的城市道路和公路,如符合一定条件,拟推荐设置“公交优先车道”。作为推荐性北京市地方标准,《公交专用车道设置规范》近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持续至7月9日。

  1997年6月25日,北京乃至全国第一条公交专用道在长安街开通,成为北京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原则,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的重大举措之一。而今,有了新标准,公交专用道的设置将更加规范。

  此次征求意见的规范,首次将公交专用车道的内涵和范围拓展至公交专用车道和公交优先车道。其中,早已被北京市民熟悉的公交专用车道,主要指在规定时间内,只允许公共汽(电)车及指定机动车辆通行的车道。公交优先车道,则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除了公共汽(电)车及指定机动车辆通行以外,也允许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道路交通情况规定的车辆通行的车道。

  什么样的路段拟推荐设置公交优先车道?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快速路、承担城市交通功能的高速公路,当满足单向机动车道2车道以上(含2车道);公交断面客流量≥1200人次/小时,且公交车流量≥40标准车/小时这两项条件时,应设置公交优先车道。除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其它城市道路及公路,当满足单向机动车道2车道以上(含2车道);公交断面客流量≥1000人次/小时,且公交车流量≥30标准车/小时这两项条件时,也应设置公交优先车道。此外,其他公交断面客流量<1000人次/小时的道路或路段,应根据公交线路设置和道路交通运行情况,考虑设置公交优先车道。而当一条道路上60%的路段符合设置公交优先车道条件时,整条道路均应设置公交优先车道。

  公交优先车道的使用时间,也应按照客流需求变化灵活设置。征求意见稿提出,连接中心城和新城的客流通道,公交专用车道或公交优先车道使用时间早高峰开始时间不宜晚于6点30,结束时间不宜早于8点30;晚高峰开始时间不宜晚于17点,结束时间不宜早于19点;可根据客流高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其他客流通道,公交专用车道或公交优先车道使用时间宜为早高峰7点-9点,晚高峰17点至19点,可根据客流高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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